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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以北、端拱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场地再开发利用时,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受污染场地开展环境调查工作。南京江宁科学园...
公示 禄口03安置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义务,根据南京市浦口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名单,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